ORA-21700:对象不存在或标记为要删除,
.原因:用户尝试对不存在或标记为要删除的对象执行不当操作。诸如固定,删除和更新的操作不能应用于不存在或标记为要删除的对象。,
.操作:用户需要重新初始化引用以引用现有对象,或者用户需要取消对对象的标记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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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原因:用户尝试对不存在或标记为要删除的对象执行不当操作。诸如固定,删除和更新的操作不能应用于不存在或标记为要删除的对象。,
.操作:用户需要重新初始化引用以引用现有对象,或者用户需要取消对对象的标记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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